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

台灣議會設置情願運動(02999305)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設置議會,您的決定?您的理由?

 
在我看來,則需要分時段根據不同的國內外形勢而決定。如果在1920到1931年期間,我則會同意台灣設置議會。而如果在1931年之後,則不會同意台灣議會設置。

同意設置的原因有:

1.根據請願書所述,台灣設置議會,是由於台灣置於日本法統之下,應予以保證其自治的法律責任。不能因為各自地位不同而有不同。同時,賦予台灣設置議會的權利,也確實能保證台灣獲得更好的治理情況。

2.世界民主之勢,已形成一股潮流。台灣順應潮流亦是一種文明開化的表現。最重要的是國內也有諸多學者對台灣議會設置情願運動表示支持。甚至第二十五任首相若槻礼次郎在在野時也表示出對台灣民族自決的同情。換句話說,允許台灣設置議會,與其說是對台灣民意的順應,還不如說是對日本島內民眾某些意見的反應。也是展示日本國一種開放平等胸懷的機會。

3.通過台灣設置議會的過程,亦可與“同化”相關聯。一方面賦予台灣民眾一定的權利,以表現日本國的平等自由,另一方面,更加深度的開發台灣,使其能夠更好的與日本母國結成一個整體。共同為日本的發展做出貢獻。總的目的還是能夠使台灣人民可以心服口服的歸於日本統治一下而不是考慮反日或歸華。

4.但是台灣議會的設置不能完全按照台灣人民所想而設置。對於台灣議會的法律定位乃是地方議會,有對地方事務的決定權。但是并不意味著台灣議會擁有至高無上的立法權。對於台灣議會所擁有的權力,勢必將會至於總督之下,而台灣議會所起的作用,在制度規劃上也是以宣示作用高於實際作用。譬如說台灣議會召開需要在日本本島;台灣議會也要有日本人代表以代表在臺日人的意見等等限制性措施是必須要加入進去的。

不同意設置的意見有:

1.台灣議會情願運動,與民族主義聯繫密切。一旦允許設置,或許會造成民族主義之風尚如火借風勢一舉而燎原。同時,民眾的想法尤為奇怪。通常是予以他們越多,他們也要求越多。所以萬不可開此先例,以免台灣要求更多而養虎為患。

2.國內外形勢亦有改變。一方面,國外二戰即將爆發,日本國也與中國在諸多地區發生摩擦,戰事一觸即發。此時決不可劃分職權以造成效率低下影響戰備。更不用說是在曾經是中國領土的台灣設置地方自決的議會。另一方面,國內軍方勢力上升,法西斯主義開始流行。對於地區事務的自決也無法引起人們關注和支持。因而允許台灣議會設置,對日本來說百害而無一益。

3.議會情願運動實際上只是一些台灣知識份子以及一小部份日本知識份子所主導的運動。台灣民眾對此並不感冒。即便是最為浩大的第七次情願運動也僅僅集結了大概三千份的簽名。由此可以看到民眾對於這個運動並不是特別熱衷,只是少數人推動台灣發展的一個努力。大多數民眾已經習慣於如今的生活而不願參與更多的政治中。所以通過強權鎮壓即可達到原本維持穩定的目的。但是這種鎮壓決不可影響到多數台灣民眾的生活。保持台灣人對日本經濟的依附性關係是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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