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02114207)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您的決定?理由何在?

個人認為若我有權利的話答案當然是不會的。原因如下:

一、就當時正處於一個一戰後「民族自決」全球風潮正盛的思潮下,無疑連帶影響台灣的知識份子興起一股台灣自治的渴望,而自治的第一步莫過於設置議會先初步得到能夠監事政府的權力。而當我以一個殖民者的角度去看待這件事時,理所當然我不可能同意去設立一個議會來與自己抗衡,甚至埋下日後統治可能受到議會牽制的隱憂。

二、就當時請願書所呈現的幾個訴求,像是希望能依據憲法立憲、行政立法分灌、施行台灣特別法、擁有台灣預算的議決權以及台日人均等之類的想法,就當時提出所正實施《六三法》對台人來說確實是一個不合理的法律,甚至是會去直接或間接剝削及迫害台人的權益,但對於殖民統治者來講卻是對自己無論是行政、治安、財政稅收上提供相當大的便利及利潤。相反的,情願書上所希望做出的變動,動殖民者並不會帶來實質上多大的助益,凡而是一個絆腳石的存在。

三、就當時社會運動所表現出的這種柔性溫和的改革路線,對當時的殖民統治者來說並不構成太大的威脅,所以之後幾次請願就直接被打了回票也不意外,甚至我認為當時的台人根本並不如想像中那麼熱衷關於台灣是否設立議會這件事務,及時最後請願次數曾達到14次,卻給人一種虎頭誰為、不了了之的感覺〈當然這是後話〉,不得不說日本其實在控制台人思想上的教育和手段是非常成功的,甚至心生畏懼再也掀不起血腥的大風大浪。

總結來說我〈殖民者〉認為由於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對我來說並不造成很大的利益或讓我意識到必要令我去有理由同意設置議會,所以就一個殖民角度來講,自然不會自找麻煩去設立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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