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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8日 星期五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99114251)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是否能成立議會,您的決定?理由何在?


如果是我能決定日治時期是否能成立議會,我會以日本人的角度來看待,並且不同意以當時在台的時空背景設置議會。


1.在當時台灣的殖民背景之下,議會的設置代表著賦予台灣人民的自治權與自由權。依照立憲政府的旨意,透過憲法賦予人民的義務與權利,是政府最基礎的義務。如果在台灣設置了議會,也許會弱化日本殖民政府在台灣弱化統治能力,分化日本與台灣政府政權,進而導致台灣的獨立意識興起,加強日本在台統治的困難度。



2.台灣設置議會運動源起於日本當時執行「六三法」,賦予日本在台總督立法、司法、行政軍事等大權。六三法的通過無疑讓日本總督有至高無上的權力。然而,當時為了不完全接受日本政府「內地延長」之政策,將反對六三法轉而設置議會請願運動,力圖要求將立法權交還於台灣人民,並牽制日本總督在台之權利。然而,站在日本總督的角度,在後藤新平推動許多政策讓台灣經濟實力大幅增強,公共設施大量建設之下,讓台灣成為一個不可或缺的殖民地。但有許多政策卻受制於台灣人民的意識形態而無法執行,且日本殖民政府與台灣人民尚有大量的隔閡,即需要警察制度與保甲制度的執行來確保台灣人民的思想不走向武裝抗日。倘若在這些政策與文化隔閡尚未完全消弭,而有再次興起武裝抗日的潛在可能性,賦予台灣人民立法權並設置議會,則可能會加強台日意識相互對立。再者,在台有突發事情發生時,比起須通過議會才能夠採取的行動的政府,日本總督在六三法的授權能夠及時行動的權力則可能更有效率。

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02114151)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您的決定?理由何在?

  首先,民族自決在當時的國際社會已經是一個不可逆的觀念,也是一個新的政治思想,在這股潮流下,有些許國家貫徹了信念,從被殖民的身分中獨立,自成一國。
  其二,政治是與人民最息息相關的,要在一個公開、公平且透明又能改變政治的地方,無疑是議會。議會是能讓人民發聲也最能表達、充分反應民意的地方,要完成民眾的期待,勢必要給予他們一個發聲的管道,且能親身的參與討論,針對所未能期待之處做出改變,所以,應當適度地將這個權利還給當時的人民。
  第三,我會從台灣的歷史看起,當我知道台灣曾經受過外族的統治,我會以舊往的事為借鏡,高壓政策是無法攏絡人心,宗教、醫療技術的傳播等懷柔心態才是最貼近人民生活且讓人心服的方式,而且在清領時期,台灣的發展是中國高度發展的一省,基於這個理由,在台灣的人民內心不免會有一種優越感,會不服從外族統治的心態可能會勝於中國其他各省,民族意識可能也會強烈許多。
  最後,最後如果我有權決定設置議會與否,我會在台灣設置議會,。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是一個溫和且有別於過去的武裝行動,且要消除敵我的意識,消除日本人與受殖民者的差異,應與日本本地的做法一樣,劃台灣為其中一省份,以日本內部的行政區域分類,而不是以統治異端的方式將台灣人民視為無法馴服得蠻族,差別待遇的實施只會讓兩者間的仇恨加深。政治、經濟、教育,本來就是統治的重要指南,因此,我會在內地延長主義時期,放寬對於台灣人民的限制。

但是,仍不會完全接受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的提議,而是會有一個折衷的版本,畢竟日本統治台灣的時間不長,對於時局的穩定仍會有變數。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02114133)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是否能成立議會,您的決定?理由何在?

如果我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是否能成立議會,應該是要從日本人的角度出發。我想我--會,但同時也會限制議會的權力。

1雖說日本不斷推行內地延長主義或皇民化之累的運動但如果要使人民信服台灣為日本的一部份,就該讓台灣和日本憲法的規定上有相當程度的一致性,也加強了日本統治台灣的正當性一個成功的殖民不是占據了這片土地而是戰勝了民心。
2當地的風俗民情畢竟與日本有著許多差異,如果能藉由當地仕紳協助規畫法律應該會比單方面強硬的立法規定來的有效率。
3為了鞏固在台的政權,如果是我就不能讓議會有相當的權利和總督府制衡,可允許有少部分預算案和反映民意的權力。至少能夠稍微平息人民對於於日本統治初的不滿。而且日本擁有那麼絕對強於台灣的軍力武器,應不至於成立一個小小的"台灣議會"就能壓制總督府。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99114186)


  •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您的決定?理由何在?
    我不同意台灣能夠設置議會。
  1. 議會的目的為何?無疑是要取得台灣人的民主自主權與民主文化意識,並且呼籲是立憲國家的日本能夠同意台灣在其統治之下,也應該享有立憲的待遇。此外,還須將立法權、行政權與預算審核權歸還給台灣人民。透過議會,台灣能給予日本政府一股無形的壓力,進而能夠爭取台灣的獨立,彰顯台灣人不願任異族宰制的決心。
  2. 在國外政權的統治之下,台灣在日治時期中不管是在政治、經濟、文化,還是教育之上都受到嚴密的監控與限制,不滿的抗議運動隨時都有爆發的可能。如果同意台灣議會組成,國家內部各種受到長久以來壓抑的不滿情緒必定會加以團結,並且在合法的情況下,台灣的反日勢力會逐漸壯大,進而威脅到日本的殖民之路。此外,台灣議會的組成並定會帶來各種思想與觀念的交流,有誰會希望自己的殖民國的政治知識水準能夠與自己相抗衡呢?這不僅是對於未來威脅的放任,還不利於日本在台灣的各種統治制度的實施與執行。
  3. 總而言之,這場請願運動主要是源於由林獻堂所推動的「六三法撤廢運動」(1918年),而當時林呈祿認為如果撤廢了「六三法」,就等於接受了日本當局的「內地延長」政策,而否定以台灣地位特殊為前提的「六三法」。受到此說法的影響,運動轉為突顯台灣特殊地位的「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台灣設置議會對於日本可能造成的影響,就政治方面來看,由於可以與總督的行政權相抗衡,因此就日本在台灣的任何利益而言都是相當不利的。除了制度以外,就台灣人的民心而言,有了台灣議會的加持,一定會更加團結一致,對於日後日本在台灣的殖民統治,肯定會更加艱難。

台灣設置議會請願運動(02114237)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您的決定?理由何在?

在當時,如果我有權決定是否設置議會,我應該是代表日本來做這個決定。
我的決定是反對設置,在日本軍國主義盛行之下,日本的野心是征服整個東亞,為了完成日本的志業,所有的行政單位都必須配合大日本帝國的政策走向,就算把台灣視為內地的延長,也不可輕舉妄動,原因有:
1.在台灣日本人數少於台灣人,雖然日本掌控了整個台灣,但台灣人普遍對日本的認同並不深遠,若此時讓渡某些權力給台灣人,台灣人就會認為台灣人有權利治理自己的台灣,外來政權就會受到質疑,此時若再打壓民眾,回到之前無議會的狀態,實為多此一舉,且會造成台灣人對日本人的仇視日益加深。
2.日本為了進軍整個東亞,實行軍國主義,必須要快速整合所有資源,以利於下一次的侵略,在台灣,日本集行政立法於一身,對殖民地台灣的資源予取予求,如果同意讓渡立法權予台灣人,台灣人必會對自己的利益有所維護,在戰時動員必會綁手綁腳,對於日本大一統東亞的計畫,實際上是丟了一顆絆腳石,對於一個殖民者而言,他只關心能獲得多少,並不在乎其他人和殖民者居民的想法。
3.若設置了議會,台灣人必定會發起更多爭取不同利益的社會運動,為了不讓他們得寸進尺,在一開始就不該同意讓渡些許的權力,這些讓步可能會埋下之後動亂的因子,台灣人貪錢怕死愛做官,只要攏絡地方仕紳豪強,加強控管地方老百姓,設置議會在統一整個東亞之後再實行,並不算太遲。
在當時,新帝國主義盛行的時代,日本像許多列強一樣,並不在乎民族自決的風潮,況且設置議會,有可能危害社會的穩定,所以設置議會是一個不智的行為。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02114226)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您的決定?理由何在?


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發生於二十世紀上半葉,由新民會開始發起,向日本帝國議會要求台灣設置擁有自治議會的運動,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是台灣對於日本之統治,從武力反抗轉變為近代式政治運動的第一個標誌,也是台灣在日治時期歷時最久.規模最大的政治運動。
我覺得設置議會是有必要的,但是要是在有條件限制下而設置議會,因為這就充分的表示了日本統治台灣的正當性,如果一直打壓台灣的人反而會造成了台灣人民的一些反抗,,更會造成了台灣內部的一些暴動等等。而有條件的限制是因為,若無限制的讓台灣設置議會反而會造成台灣的人民濫用這些權利,而使統治者更難統治。議會的設置可以讓統治者更了解當地人民的想法和需求,進而有實施高壓懷柔的政策,使得讓被統治的人民可以心服口服。我覺得統治者必須要讓被統治者能順從他的政策和法規,在金錢的管控方面可以讓當地的人能有效的管控他們原有的傳統產業和結合統治者的需求,而是金錢可以更有效的被利用,不會讓金錢無緣無故的消失,畢竟這些錢是要花在台灣人的產業上,而這些錢的用途會讓台灣人的民生有所進步,所以比較不會被上層的長官貪汙走。在法律上,我覺得可以更了解台灣的原有的文化和需要的所推動的建設等等。所以我是贊同台灣能設置議會的。

台灣設置議會請願運動(02114224)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您的決定?您的理由?



能否同意,主要還是要站在日本人的功利角度去看,因為第一次聲請設立台灣議會時,是1921年1月30號,那時候的台灣大致上已趨於穩定,而日本在台灣其實也已經有了穩定的收入了,所以對於台灣人想要設置議會,其實不會持太大的反對意見,而且因為那時施行內地延長主義其實有兩年了,所以台灣人已經相對擁有了許多的自由了,才會更進一步的去要求自設台灣議會。

而我想如果我是日本政府,並不會想要做半套的政策,因為給予議會並不代表失去了對台灣的控制權,反而可以成為一個優渥的條件去吸引台灣人,當作一個獎勵,一方面可以讓台灣完全的認同日本政府的統治正當性;另一方面又可以當作獎勵去給予聽話的台灣人。

雖然給予了議會,但是,政治選舉是需要大量的資金跟選票的,所以支持並幫助日本政府的這些大家族便是成為議會的首選,而日本也不用擔心太過於偏激或是抗日心態的人當選,因為,少了日本政府的支持,其實大家族也不敢太過支持,

所以就算設置了議會,議會大多還是在日本的控制之下,只是變相的讓各大家族繼續協助日本人管理台灣而已。

更重要的是,因為議會的設立了,所以台灣人民對於日本政府的統治會更為接受的,因為人是我們自己選出來的,他的政策是來自於台灣人的,會比較沒有一種被強迫控制的感覺,日本政府在推動政策時會更加的輕鬆,會少了許多反對的聲音,可以說是一種軟硬兼施的想法。

所以我覺得設置議會是可行的。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02114153)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您的決定?理由何在?
我的決定是:同意讓台灣設置議會

  •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是跟進大正民主時期的運動,希望在立憲精神之下確立台灣的自治權。為什麼要同意呢?因為既然在立憲精神之下,那台灣既使要立法,也應按照日本憲法的規範下去訂定法律,而不是讓台灣為了因應特殊關係而訂定屬於台灣的憲法,此舉一來讓被殖民者能夠有得到部分權力的良好觀感,二來實際上確立了台灣人接受在日本體制下統治。
  • 台人將對於民族意識或民主意識的興起,或許會帶來執政上的困難,但是不是沒有辦法去「控制」,正如1935年實行的地方自治,實際上是有極大限制且小規模的地方選舉;除此之外,台人普遍知識水準低落,甚至沒有民主的概念,若直接採取通盤式的普選或是完全自行立法,那將會讓地方執政淪喪,所以可藉此理由進行「輔導」,這樣的方式同樣可以讓普遍對政治操作不理解的民眾有受惠的感覺,同時讓行政、立法依舊處於殖民政府的控管下,同時灌輸了人民「法治化」的概念,讓人民接受經由「輔導」之下,自己人所訂定的法律,讓其追求日治下的憲政主義,合理化殖民統治。
  • 既然在日治的憲政體制下,那台、日間怎可有不平等?正如上提,若將台灣正式設置議會,那是一個會是個不成熟、不健全的自治制度,依一個殖民者的角度來看,若立刻讓自治制度不成熟的殖民地與殖民母國同權,則殖民母國將無法控制其殖民地,殖民地也必將動亂,故這些自治制度都必須是有限度的,殖民地人民必須接受的同時這個限度,同時也能感受到利的出現,能讓大部分人更容易接受這項決定。
  • 1930後,日本走向極右派的法西斯主義,強烈的反共產,利用建立受控制的議會,再藉由軍國主義的擴張頒布戰時特別條款,可以杜絕共產勢力進入議會,也同時合理化控制自治行為是為了讓殖民地不受赤化。

    總之同意的目的,純粹是建立在一個「要糖給糖屑」
    的概念,形式上收買了人心,在進行皇民化之前先讓台人承認自己是在台日本人,實質上卻始終掌控了殖民地的政策走向,只是要用修飾的方式讓殖民母國在推動其他政策上更加具有正當性。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02114228)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02114228)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您的決定?理由何在?

大正十年公布的法三號,將總督的權力限縮在基本只能發布補充法律的命令上,也就是說,在立法上,總督是以遵循日本法為原則,規定特別法為例外。換句話說,它在行使的職權上基本和普通的行政機關相同。但特別的地方,在於法三號上面公布了一個可以讓總督職權擴大的特別條款"只有在台灣有需要,而本土沒有這種法律,或台灣的特殊情況,本土的法律不適合施行於台灣的情形下,才採用制定律令的辦法。"在這種情況下,爭議出現了,為什麼身為行政機關的總督府,可以同時擁有發布與立法機關訂定之法律效力相同的"律令"的職權?

擴大一步來看,地方省分縣市為什麼會有自己的立法機關以及行政單位?通通交給中央負責就好了啊。何必這樣特別設置新的機關編列預算增加有的沒的成本?原因是職權負責越大的機關,它所必須要處理的範圍越大,自然難以詳細審查每一件地方發生的爭議或者需求,必須有專門負責的機關去確保這些行政業務或者法律需求能夠順利的進行。那麼,如果連日本本土地方都會有這種根據風土民情需求各異來去整理業務的行政立法機構,那為什麼身為隔海領地的台灣,卻沒有相對應的立法機構呢?

原先這部分的權力是交給總督來負責,但很明顯的連身為最高元首的天皇或是最高實權的首相大臣都沒有兩者兼顧的權力,那僅僅身為一個地方最高首長的總督同時擁有於法無理。

(日本帝國憲法第五條:天皇以帝國議會之協贊,行使立法權。即表明當時的議會具有最高立法權)

因此我認為這個議題的爭點在於:台灣地區沒有立法機關,而總督擁有的行政立法合一權十分不合理,應予剝奪。

從統治者的角度來看,首要之務是確保能夠順利的從台灣這塊土地賺取資金獲取資源,也就是說分成兩個部分,"獲得"以及"順利",不僅要能夠拿到,而且要盡可能減少代價,那麼,設立議會會不會影響到這兩者的進行呢?

我認為是會影響的,因為從最早的現代政府開始,之所以要三權分立就是希望三權之間能夠彼此制衡,所以立法機關本來就是以監督限制行政權為己任的。再來是設立了議會,自然要有議員,那麼議員從何而來呢?無論是全台灣人,或者是部分台灣人部分日本人,都可能因為台灣議員的杯葛導致行政權上推行的窒礙。並且從高等教育資源上看,日本政府有心的去限制台灣人只能攻讀醫學、農學、教學等學問而沒有政治以及法律,由此可見日本當局是有認識到如果台灣人學習到法政相關知識,就有可能影響它們的統治。

從法律以及社會民情上考量,卻又不同了,日本帝國憲法上頭是有規定行政立法要分家的,不論從地方到中央皆是如是標準,但一個不過是地方殖民地的總督卻擁有連天皇也望塵莫及的權力,這很明顯違反當初制定的法理原則,而即使是殖民地也設立議會的例子,可以參考英國在印度地區設立議會方便治理,由此可見殖民地並非有什麼絕對的特殊之處以致不能擁有議會。

社會民情的部分,戰間期台灣各式社會運動首要目標都是希望能擁有屬於台灣的議會,如果日本當局釋放這一權力出來,,可以滿足台灣人參政的願望,進而使民心安定,方便政策的推行。

但最終判斷,我還是認為不該在台灣設立議會,針對統治者與法理, 法理認為的僅僅是總督權力過大,但總督權力過大並不代表必定得設立議會,至於地方議會的部分,畢竟台灣身為殖民地的一部分,情況特殊導致制度有些不同,所以在台設立議會也可,日本帝國議會額外負責台灣法律也可,但統治者的利益卻是和議會的設立與否息息相關,因此基於利益來源的專屬與否,應採納統治者的角度。

針對統治者與社會民情,可以發現無論是多麼浩大的社會運動,聲勢多麼驚人的遊行抗議,終究抵不過士兵的出動,再者,統治者賺取的利益資源可以轉化成不同形式的好處回饋給殖民當地,例如醫藥方面、教育方面、交通方面等等,議會設立固然可能使民心安定方便政策推行,但多了一層關卡防守監察一來一往下對雙方的好處卻是不見得的,基於統治者的利益如果順利推行,可以使民心一併平靜下來,但滿足了台灣人民的參政權,卻不見得可以幫助總督府的政策推動,因此基於對雙方的助益,應採那統治者的角度。

結論:日治時期不應在台灣設立議會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您的決定?理由何在?

如果我有權決定,我的決定是:請願運動在當時我不會同意成立。

1.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於1921年開始發展。當時第一次世界大戰剛剛結束不久,日本經濟即處於慢性的不景氣狀態,這與歐洲各國當時不景氣的經濟狀況也有密切關係。各國無不將剩餘產品輸往東方,或採取關稅保護政策防止外國商品流入,日本因此而外銷困難,國內經濟與財政更顯拮据。1920年代的不景氣使勞資糾紛農民運動據增。

2.1921年美國召開華盛頓會議,討論海軍軍備與太平洋、遠東問題。會後確立英、美、法、日四國協約,相互尊重各在太平洋所領有島嶼的權力,並廢止英日同盟。這些舉措對日本當時在西太平洋及遠東的軍事佔有優勢,日本國際地位也提昇。而英美對日牽制更不夠徹底,使得日本在滿蒙、西太平洋的利益得以維護。且會議容許日本在華的優越特殊利益,強化日後日本積極對華侵略政策的動力。

經由上述的背景,我認為,以日本當時的條件而言,若在此時讓台灣殖民地策劃議會設置的政策,會不利於帝國進行整體政策的考量。就經濟面而言,日本在一次戰後已受歐洲世界影響,若在此時於殖民地釋放過多參政制衡的權力,將不利於擷取資源。

再者,當時日本對華野心逐漸加大,雖然1920年代開始,中日戰爭尚未全面爆發,但日本實為清楚意識自己必須向大陸擴張,而台灣貴為殖民地,更必須提供強力後盾來支持國內,一旦議會設置,台灣總督行政勢必受不少阻礙,進而影響日本國內。

雖然當時受到民族自決思潮的影響,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看似正面性的,但從上述第二點資料也可觀察出,當時列強對日態度並非過於強硬,表面上有所制衡,但其實對日本而言並非是不利的。此時民眾雖然意識到這波思潮,但我認為對日本而言實為其加速擴張與加強管控的機會,因此我認為議會設置的方案應予否決。


參考資料:日本近代史:第六章  軍國主義的擴展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02114254)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您的決定?理由何在?

一  站在殖民者的立場,我同意設置議會,當時盛行民族主義風氣,日本也相當害怕台灣會發生抗爭,所以開始推行內地延長政策,我認為設置議會可以讓台灣人被同化為日本人,就像請願書第一條所言,大日本帝國是立憲法治國,而台灣則歸屬帝國版圖的一部分,同意台灣的請願書不僅可以讓台灣人感覺殖民者站在他們的立場以平息民族自決風氣帶來的影響,而且有明文承認台灣隸屬日本,就不用再擔心台灣要求獨立的行為,將台灣完全融入日本,但是也要限制他們的實權。

二  站在被殖民者的立場,我不同意設置議會。因為實權還是掌握在日本政府手上,無法真正實行台灣人民的訴求。但是在當時的情況下,只有採取溫和的設置議會的運動符合民族自決的潮流,梁啟超向林獻堂告誡說:「中國在今後三十年, 斷無能力幫助台灣人爭取自由。故台灣同胞切勿輕舉妄動,而作無謂的犧牲。 最好仿傚愛爾蘭人對付英國人之手段, 厚結日本中央政界之顯要,以牽制台灣總督府之政治,使其不敢過份壓迫台灣人。」但是柔性地向日本政府要求設置議會無法達到想要爭取台灣自治的目的,所以才會造成台灣設置請願運動的停止,不僅是因為日本的制止,還有更多的是各派的理念不同。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02114203)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您的決定?理由何在?

若我是那個時代的日本官員,可能沒有勇氣冒險同意議會的設置,但回過頭仔細思考這個問題,似乎也沒有所想的那樣冒險,原因有三:

(一)  畢竟整個請願的訴求都是「基於日本立憲政治的精神」,這表示台灣人民尊重日本的憲法也願意遵從日本的憲政精神,再者,若日方不同意設置議會,那就是違背了自己制定的法律,是自打嘴巴。

(二)  此時日本國內議員也出現同情聲浪,作為政府理應對人民的訴求有所回應,並且無論同意與否都應該給日本人民一個清楚的交代,同理,台灣內部也出現許多支持的聲音,並且日本於此時實施內地延長主義,將台灣視為日本的一部份,所以即便是靠武力獲取的殖民地,也應該傾聽人民的聲音,否則民眾的反撲力量不容小覷。

(三)  我認為日本不同意設置議會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害怕台灣就此脫離日本統治,但認真思考,其實在那個時代要脫離統治最主要靠的還是武力,因此我同意設置議會,回應人民需求使統治更加長久。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02114111)

如果你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你的決定?理由何在?

在當時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如果要說有權力決定能否設置議會,那麼,理所當然是從統治者的角度出發;也就是說,這位握有權力的人是在殖民統治時能夠參與政務、掌管殖民地的秩序等。

所以,站在殖民者的立場,我會反對當時台灣議會設置的訴求,原因如下:

 1. 1921年1月30日由林獻堂等人第一次向日本帝國議會提出台灣議會設置請願書,請願書內容提及要求設置民選議會,賦予施行於台灣的特別法律和台灣預算的議決權,我認為這樣的訴求對殖民者來說是很大的為難,因為,一個殖民統治政權的基礎往往建立在對於法律、政治、社會的控制,歷任日本在台灣的總督都曾掌控行政、立法、司法三大權力,這是屬於一個國家最核心的統治價值,當然,也是日本人在台灣進行獨裁的最佳利器;因此,假如同意台灣人設置自己的議會,不但會影響日本人執行政策的順利性,更會牽制殖民總督的統治大權。

2.再來,我認為與當時世界民族自決的思潮有關,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世界瀰漫著一股民族自決的風氣,民族主義的盛行在此時達到巔峰,許多發展中國家紛紛從已開發國家獨立,身處遭到外來政權統治的台灣人在這波潮流中受到影響,提出議會設置請願,為台灣獨立做準備;然而,日本卻在這種氛圍中開始與德國、義大利去入侵一些地區,明顯地在對民族自決思想進行反抗,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日本人就更加不可能同意台灣設置議會,讓台灣得到與其他發展中國家獨立相同的機會。

3.最後,我認為和經濟利益也有相當大的關係,日本人占領台灣真正的目的-榨取經濟資源,日本人既要從台灣獲得大量利益,一定會有一套全盤性的計畫,如果,讓台灣人設置了議會,甚至享有預算的議決權,那麼不但會打亂日本人對經濟的長期計劃,更令日本政府擔心的是可能會影響到他們所要奪取的利益,再者,假如台灣人能夠議決自己的預算,那麼在很多方面也無須順從殖民政府的安排,就會讓日本出現很大的統治危機,也影響了他們在經濟上的主導權力。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99114260)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您的決定?理由何在?

  1.我的選擇是不同意。

  2.首先,我們知道日本對於此項運動反對的主要理由有三:A.認為其成立目的不同於其它地方之地方政府  B.與其主張自治,為何台灣人不主張派員進入帝國議會  C.違反現實國際現象的民族自決(整理自《台灣社會運動史》)。當然,在這些說法下,請願運動者也以其請願理由書加以否認。最終15次的請願運動幾乎都以「與日本憲法規定相違」而被駁回或延議。

  3.探究其根本原因而言,殖民地政府的心態應該是:以同化主義、內地延長主義為主體,實質上又不希望台人真正變為日人;然而由於此運動是由廢除六三法轉變而來,又於請願理由書中明確寫明其反對同化主義的態度,勢必引發日本政府一開始即具有對此運動的排斥:認為其有民族主義的本質!當然運動者不斷申明台灣議會僅是不希望總督掌握如此龐大的權力、以及對於殖民者各種公司會社的厭惡心態、並闡明與殖民者文化上的差異,於設置總督時即已隱含著此殖民地的特殊性。然而這些論點但在此種疑慮下(民族主義)又顯得過於薄弱,且這些要求、主張其實也隱含著對於殖民地式經濟的憤怒,故而假若日本當局使其成立台灣議會,管理其所謂的「......只有帝國議會實際上不能做的、關於台灣事項的立法,才屬於台灣。」(《台灣社會運動史》)云云,首先殖民者勢必面對的即是對殖民式經濟的衝撞,這是可以想見的,也是當時台人對於總督或殖民者最無法認同的部分,然而對於此種經濟上的衝撞殖民政府是絕對不願意棄守一分一毫的,但試想新成立之議會可能不有此革新嗎?假若如此設置此議會的目的又為何?純粹只是為了實踐日本是立憲法治國?

     4.當然,我同意即使設立台灣議會也不能將其視為台人得以完全得到主導權,別忘了總督只是放棄立法權、帝國議會也擁有主要權力,實際上台灣議會也不可能對日本統治做大規模的、完全的相反主張,且可能在議會內有台人不同路線、思想上的制衡關係,實際上也在日本統治台灣此一事實下安撫了台灣人民,假若我們用一個事後諸葛的態度來看: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的失敗,甚至使得反對日本政府的偏激態度、民族主義升溫而言,「設置」或許是一項不錯的選擇。

  5.我想此項運動當然不至於完全概括為民族主義的展現,在此運動中即有許多人有不同的想法、思想差異,當然也可以視為是台人對於如此惡劣的殖民地式經濟下生活模式的一個反制手段。然而民族主義我認為會是短暫的征服者、殖民者的一個詛咒(或許這不是主要原因,但只要它疑似存在),而且再加上對於殖民地剝削式經濟穩定的重視,這二點使我無法同意議會請願運動,即使我知道它有上段的優點,對於殖民地應該全力的剝削其價值,而非再添加不穩定的因素。

  6.以下僅是個人之假設:在請願理由書中說「在地理上,可以促成帝國的南方進展,在歷史上可以完成日華兩民族親善的重大使命。……先再台灣準據於立憲政治使新舊種族待遇均等,不待言是當急之務」;蔣渭水在〈我的主張〉曾說「我是想提高台灣人的生活,使他達成與內地人平等的地位,以完成日華親善的媒介者──台灣人的歷史使命。」,是否早已錯估了日人對於東亞以及台灣歷史使命的目標?假如日本真希望達成此項目的當然台灣議會成功性將大為提升(然而之後日本政府幾乎完全忽視此主張),然而假若相反是否會使殖民者排斥呢?如同老師上課所言,我認為此時台人要在二國的國際情勢上定位自己的地位或歷史使命,勢必要相當準確的判斷二國情事,如同蔣渭水〈我的主張〉一文,日本當時的世界觀真需要和平的東亞?或將白色人種當成主要的敵人?我想這個可能性是相當低的。

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02114257)

  •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您的決定?理由何在?
  既然以「有權決定」為前提,表示是以日本的觀點來做決策。


  先來解析一下「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的組成,這個運動可說是從「廢除六三法」的運動轉變而來,而轉變的原因便是知識份子發現僅僅是「廢除六三法」反而是變相承認臺灣是日本的殖民地、領土的一部分。日本在臺灣實行內地延長主義是從1915年開始,請願運動發生在1920年代後,身份立場的改變是整個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的起因。


  在運動的核心成員,主要可以分為以林獻堂為代表的臺灣本土士紳陣營,以及蔣渭水為首的激進派。前者支持請願運動主要基於臺灣自治,而對中國較無期待,因此當第二次請願運動後,林獻堂在總督的訓諭下,就已態度軟化(《臺灣社會運動史》P 52-53),而蔣渭水打從一開始的目的就是要爭取臺灣獨立,請願運動可說是一個火藥引線,為了後面的反抗做準備,這也是導致後來請願運動分裂成臺灣自治期成聯盟與臺灣民眾黨的主要差異。


  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打從一開始就帶著濃厚的獨立色彩,在日本政府的資料中也解釋了:「雖然參政權獲得運動和特別議會設置運動同樣是殖民地的參政運動,但根本上卻完全立腳於相反的政治思想。換言之,一個並不以殖民地的特殊狀況不能變動,莫如預期其變化,慢慢撤廢母國和殖民地間的差別而實現混然融合的新境地。對此,另一個則始終以為不可能企求殖民地與母國的融合。」從後設的角度來看,蔣渭水只是想透過「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此一動作來激醒臺灣人的本土意識,而非完全想要爭取議會設置,即使請願成功,想必他也會有更進一步的動作。在運動後期也可以看到他積極收編各勞工、農民組織,並相信這些組織是臺灣民眾黨的力量來源(《臺灣社會運動史》P 186),除了民主自決的風潮外,蔣渭水比起其他派別的成員,還受到中國國民黨很大的影響,從他積極收編臺灣勞動階級的動作就可看出,他是有革命的打算的。


  臺灣議會設置主要的理由不外乎是「使臺灣人獲得平等、合理的待遇」及「在臺灣行使的特殊法是違反憲政的」,不過先前也說過,這些事情都可以透過爭取參政權來完成,沒有設置特殊議會的必要,頂多只能算是煙霧彈,有段資料〈我的主張〉反而透露出蔣渭水的野心,大意主要敘述現今西方白人殖民世界,帶著種族的優越感,但是從文化歷史看來,擁有五千年歷史的中國華人才是未來世界的領導,而臺灣人既是中國民族又是日本國民,如果可以透過臺灣達成日華合作,對於未來打破白人優越感、創造和平世界必然有相當幫助。(P 128)


  在世界和平的大帽子後,其實還是想要爭取臺灣獨立。


  在歷經十多次的請願失敗和組織成立、查禁後,臺灣議會終究沒有設置成功,而隨著蔣渭水過世、二戰爆發,臺灣的民主運動也暫時停歇。


  我的決定和日本政府相同,臺灣議會的設置對日本是弊大於利的。


  日本統治臺灣50年,扣除前面20年的武裝抗日、社會治安整治,真正開始從臺灣收益也是中後期之事,當時正值日本軍國主義旺盛、日俄戰爭,對臺灣有經濟上的需求,而主要透過稅制與專賣制度獲取資金,而這兩點都是請願運動和後續組織想要改善的重點,明顯與日本本國利益衝突,因此在經濟殖民層面沒有給臺灣設置議會的理由。


  再從政治方面而言,請願運動主要是由士紳階級和知識份子發起,對於士紳階級,他們自然不會支持蔣渭水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因此只要透過籠絡就可有效抑制,而蔣渭水為首的左派,並無法有效打破日本的教育壓制,想要喚醒民智有相當難度,當時雖然有許多農工組織成立,但是臺灣與中國的革命狀況仍大相逕庭,第一,臺灣的社會秩序良好,結構穩固,不易煽動暴動,第二,日本雖實行殖民統治,但是透過有系統、計畫的壓榨臺灣人民,並非像清朝的需索無度,因此要利用無產階級的憤怒來進行推翻統治,也是可能性極低。


  綜合以上來講,當時的臺灣是沒有設置特殊議會的需要的,即使要談自治,也是在統治穩定後,或者戰爭結束後,在蔣渭水那個時候提出議會自治,從各方面而言都是沒有道理的。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02114139)

如果你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是否設置議會,你的決定?理由何在?

此問題的前提應該是建立於“我是什麼角色”?依著角色的不同答案也隨之改變。

假設今天我是日本統治方,我當然不會同意設置台灣議會。原因有下列幾點:

1.若台灣設置了此議會,則勢必培養出一批政治精英和殖民政府抗衡,而這些精英因著是台灣人的優勢,更容易煽動低層老百姓進行政治運動及抗爭,帶來動亂。

2.日本統治台灣本就就著利益方面進行統治,若設置了議會則等同於給台灣人過多的自治權,就利益方面,除了要花時間去處理抗議及示威外,更要浪費人力資源去平定動亂,就各方面來說實屬自討苦吃啊!

3.就當時的時空背景來說,當時是處於一次大戰前夕,戰爭即將引爆,日本方急需台灣人民的人力幫助及全國上下協一的心,若當時批准了議會的設置,勢必造成一場反日遊行,對內要平示威,對外又要征戰,豈不是蠟燭兩頭燒的窘境?所以更不可能答應設置議會。

4.且針對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文中可以發現,此議會設置後最大的目的即是“使台灣人擁有自治的權利”,由此證明根本不用等到設置議會,就可預知此舉將使台灣人興起推翻殖民政府的想法,所以當然要在此事發生之前消滅掉發生的機會,使統治順利。

再來若我是台灣新青年又或是議會設置運動的推動者,我當然會同意設置此議會,畢竟在殖民統治下,台灣人本來就很難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力,更別說意見被執政者聽到進而採納,若是設置了此議會,那麼就更容易使政府聽到人民的訴求,甚至可以進一步有自治的權利,而不用時刻聽命於日本人的威權之下。而且如果成功設置了議會,更可以從此組織中培養一些政治精英去影響日本政府的決策,為台灣人民謀福,何樂不為呢?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02114104)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您的決定?理由何在?

既然我有權決定台灣是否在日治時期設置議會,合理推論,我應該是名日本國會議員。而決定成立或不成立,其理由應該是從日本當慈利益、前途為出發點。

所以,我不會讓議會成立。其理由有下:

第一點,日本殖民台灣,本身就是為了從中獲取利益,其關係就如企業跟員工,為了讓利益極大化和成本最小化,當然希望員工二十四小時工作,還不用付薪水。而員工們想組織「工會」,以此向企業協商基本工資、最高工時,爭取權利,而決定權竟是在企業手中,企業當然不會同意的(不討論道德)。更別談當時企業還嚴重虧損。1923年發生關東大地震、1927年昭和金融恐慌,1930年代經濟大恐慌,日本經濟嚴重衰退,更別想讓員工組織工會了。

第二點,為了實踐大東亞共榮圈,日本在各地殖民地開始徵兵,台灣包含在內。1930年代,日本開始一連串侵略中國,有九一八事變、一二八事變、二二六事變及七七事變,打仗軍隊當然多多益善。但這時,台灣林獻堂及蔣渭水等人發起議會請願運動,日本必須考慮議會設立後的結果,除了上述經濟的問題以外,當時還有民族自決的思潮,而台灣族群大多數體內流著中國人血液。倘若議會成功設立,人民可以主動爭取自己的權利及提出某些政策的反對意見。日本官方擔心,侵略中國會因此議會設立讓台灣人民發聲,而遭到台灣人民反彈。

綜上所述,我決定不讓台灣是在日治時期設置議會。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02114143)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您的決定?理由何在?



一、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係發生於二十世紀上半葉,它是由新民會開始發起,向日本帝國議會要求台灣設置擁有自治議會的運動;這場運動是台灣對於受日本統治,從武力反抗轉變為近代式政治運動的第一個標誌,也是台灣在日治時期歷時最久、規模最大的政治運動。因此,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對台灣造成重大影響,不僅包括啟發台灣民眾的法治觀念外,也確立了對憲政精神的追求。



二、在這時期,我們看到1915年「西來庵事件」是台灣人民大規模武裝抗日的最後一擊,此後,武裝抗日運動復趨於沉寂。1920年代非武裝抗日社會運動開始蓬勃興起,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許多新興的民族國家獲得獨立,「民族自決」思潮席捲全世界,日本當局因而重新檢討治台政策,改派文官總督,採行同化主義,改善教育政策,使台灣人民智能及視野皆有所提升;當時,台灣青年因為本地缺乏高等教育,赴日留學蔚然成風,加上日本普選運動風潮正盛、朝鮮爆發三一運動爭取獨立、中國也有五四運動的興起,在東京的台灣留學生身處其中,深刻感受到民主主義與民族自決思想的影響,也激起了民族意識的覺醒與嚮往。



不過,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雖然係以合法合憲的方式進行體制內的抗爭路線,但並不能顛覆殖民統治的權力關係,因此台灣在日治時期,始終難以脫離被殖民的境遇,無法得到該有的平等對待。



三、對於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就我個人之淺見,可依所扮演為統治者抑或是殖民地的人民之角色而不同,分開說明如下:

(一)以統治者角度而言:我會支持設置議會,因為當時「民族自決」思潮席捲全世界,當政者不希望自己的殖民地人民會有想要反動的念頭,而激起了民族意識的覺醒,更何況這個小小的殖民地且具有如此強大的經濟價值,故順勢設置議會,以體制內抗爭的路線,可避免發生爭取獨立之戰爭。

(二)以殖民地的人民之角色而言:就當時的情況,雖然殖民地的台灣先民會期望能夠擁有一部份的民主,然而當時台灣先民對於民主選舉的過程及該如何實現民主政治都尚無一定的概念及了解,若貿然實施台灣設置議會的請願活動,僅可能維持安於現狀,並不能完成顛覆殖民統治的權力關係,它並不會對台灣本國有多大的助益,故若我是殖民地的人民之角色,不會支持在日治時期設置議會請願運動。



參考資料

1.維基百科

2. 1920年代「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的回顧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02114207)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您的決定?理由何在?

個人認為若我有權利的話答案當然是不會的。原因如下:

一、就當時正處於一個一戰後「民族自決」全球風潮正盛的思潮下,無疑連帶影響台灣的知識份子興起一股台灣自治的渴望,而自治的第一步莫過於設置議會先初步得到能夠監事政府的權力。而當我以一個殖民者的角度去看待這件事時,理所當然我不可能同意去設立一個議會來與自己抗衡,甚至埋下日後統治可能受到議會牽制的隱憂。

二、就當時請願書所呈現的幾個訴求,像是希望能依據憲法立憲、行政立法分灌、施行台灣特別法、擁有台灣預算的議決權以及台日人均等之類的想法,就當時提出所正實施《六三法》對台人來說確實是一個不合理的法律,甚至是會去直接或間接剝削及迫害台人的權益,但對於殖民統治者來講卻是對自己無論是行政、治安、財政稅收上提供相當大的便利及利潤。相反的,情願書上所希望做出的變動,動殖民者並不會帶來實質上多大的助益,凡而是一個絆腳石的存在。

三、就當時社會運動所表現出的這種柔性溫和的改革路線,對當時的殖民統治者來說並不構成太大的威脅,所以之後幾次請願就直接被打了回票也不意外,甚至我認為當時的台人根本並不如想像中那麼熱衷關於台灣是否設立議會這件事務,及時最後請願次數曾達到14次,卻給人一種虎頭誰為、不了了之的感覺〈當然這是後話〉,不得不說日本其實在控制台人思想上的教育和手段是非常成功的,甚至心生畏懼再也掀不起血腥的大風大浪。

總結來說我〈殖民者〉認為由於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對我來說並不造成很大的利益或讓我意識到必要令我去有理由同意設置議會,所以就一個殖民角度來講,自然不會自找麻煩去設立議會。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02114233)

如果您有權決定台灣在日治時期能否設置議會,您的決定?理由何在?

若我有權決定,我會讓台灣設置議會,原因有二。
一、當時世界正因為美國威爾遜總統於1918年提出的十四點原則中有關奧匈帝國、鄂圖曼帝國的民族自決而正彌漫一股“民族自決”的浪潮中,加上殖民母國(日本)對台統治方針正逐漸從武官變成文官統治,因此為了統治的正當性(以免國內反彈、國際輿論),應該要准許台灣設置議會。
二、雖說是事後諸葛,但學生、學者的聲音不應輕易忽視。五四運動、六四事件(雖然結局並不以喜劇收場)、保釣運動、台大哲學系事件(雖然慘遭當局鎮壓,也以悲劇收場)、野百合運動、甚至是2012年的反媒體壟斷運動等等,都證明了部分大學生的意見、想法並非單純的口號或者是教育能夠控制得住的。尤其當地知識份子思想正逐漸啟迪,若是像鯀使用障水法去鎮壓思想只會造成暴動。因此,利用此次機會准許設置議會不但也可以從學生、學者方面得到認同,也可以免於單純的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轉變成示威抗議。纔剛由武官轉變成文官統治,若再發生武力鎮壓事件,對日本無論是殖民上正當性的或是國際地位是百害而無一利的。因此為了彌平學生的要求,我認為應該准許設置議會。

至於議會該如何去設置?

第一次請願時提出的臺灣議會設置請願書中指出了四項提議:
台灣情況特殊,不同於日本國內,有特別立法之必要。
日本是立憲國家,台灣在其統治之下,應享有立憲政治之待遇。
台灣總督同時掌握立法權及行政權,違反憲法精神,應將立法權還給人民。
設置台灣議會,台灣的特別立法與預算審核,改由台灣議會進行。

此四項提議都很有道理,沒有否決的必要性。但是為了避免扶植與當局對抗的政治勢力出現,應該要嚴格去侷限議會的權利。新帝國主義下的殖民母國沒有義務要滿足殖民地的所有要求,因此能准許設置議會已經是個“德政”了。因此前兩項是個滿足殖民的知識份子很好的兩個理由。至於將立法權還給人民,這部分應該從嚴還給人民,甚至只要開放幾項較為當地的事務即可。這和第四項的特別立法是類似的概念。至於預算審核則也是有條件通過,否則如此一來到底誰才是殖民母國?日本以武力的方式使中國割讓而獲得台灣,事實上也可以不理會行政立法上的合理性。

因此,若我有權在台灣設置議會,我會設置、但設置一個沒有擁有太多實際權力的議會。

參考資料:http://zh.wikipedia.org/wiki/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E5.85.AD.E4.B8.89.E5.95.8F.E9.A1.8C